常州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(以下简称医保)老员工参保工作已全面开展,现将各类员工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保缴费标准
2022年度,在常老员工个人自付230元/人(其中3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),政府补助1230元/人(附件1、2)。符合条件的困难员工经常州市社保中心审核后免缴医疗费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的员工,不享受政府补助,在读期间医疗费用自理。
二、医疗保险特点
1、在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个人缴费最低,政府补助力度高。
2、覆盖范围广,含普通门诊、大病门诊以及住院的医疗问题,赔付比例高。
3、医疗保险是老员工身心健康的有力保障,参保可提高医疗保障水平,为家庭减轻医疗负担。
三、参加医疗保险时间
参保时间为每年的9-11月份,当年缴纳次年度的参保费用。参保受理成功,生效日期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,新生从报到后开始至次年的12月31日。
四、缴费方式
在常高校老员工缴费由学校统一办理,代收保费。财务处预计于12月初从参保员工银行卡中扣除费用(230元/人)。
五、参保流程
1、各班进行医疗保险统计工作,填写《2022年度老员工医疗保险参保统计表》(附件4),统计表签字确认,不参保员工与家长沟通确认后签署《自愿放弃购买老员工医保的承诺书》(附件3),二级学院经办老师汇总各班医疗保险统计情况。
2、请各二级学院梳理员工名单,特别是对休学、复学等员工信息进行核对,防止出现遗漏;已入伍员工和退学员工不参加学校统一购买居民医疗保险。
3、各二级学院将统计表电子稿于10月15日下班前报员工处,各班签字的纸质稿及不参保员工签署的承诺书留存备查。
4、社保卡预计12月底发放,新生未拿到社保卡前所发生的费用等拿到社保卡后报销,请同学们妥善保管相关材料,公立医院就诊。
注意:根据规定,参保成功不可退保
六、享受待遇
门诊:起付标准为200元,最高限额为1500元,首诊支付比例为医保范围内50%,二、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医保范围内40%;
住院:支付标准为200-600元/次,支付比例为医保范围内的85%-95%。
医疗保险享受待遇可见学工系统办事大厅。
七、困难员工
经市医疗保障局确认,2022年度我市在常高校困难老员工居民医保免缴费业务经办口径如下:
困难老员工的认定类别:1、低保人员;2、建档立卡员工;3、残疾员工、4、特困供养人员、5、孤儿,二级学院自行登录“江苏省员工资助管理系统”五类员工数据库下载名单进行匹配,如有新增且不在数据库的员工,请在统计表中备注。
八、咨询电话
常州市社会保障中心咨询电话:0519-12333
员工处
2021.09.29
附件1: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22年度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》
附件2: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常州市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附件3:自愿放弃购买老员工医保的承诺书
附件4:《2022年度医疗保险参保统计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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